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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親戚來找自己閒聊,泡了一壺在遠東百貨買要365圓結果在惠君咖啡買只要兩百多元的紅茶葉(當看到時,當場對天吼叫)

(我真的對百貨公司很不滿)

離開之際,問了些過戶的事

包括1、可以過戶給18歲以下的小孩嗎?

2、房子可以過了名,但貸款保持前屋主嗎?



自己自從N年前離開房仲業後,始終對不動產念念不忘...

後來再找的工作,也相繼跟屋子有關,包括裝潢業、營造業..(我碰,我碰,我再碰......真的好黑喔)

不明白是因為交易的金額通常很大,還是從事這相關行業的人都很黑(我是指皮膚((?))))

不動產經常會發生法律糾紛,或者常常碰上法律的問題

光是稅法問題,就得讓我望著天花板看

但不能老是依賴代書,這樣會讓人看不起,持續進修,是唯一的方法



網路上已經有很多過戶的相關資料

自己決定整理一套讓自己看得懂,也比較好記的方式

先回答親戚的問題

問題1、可以過戶給18歲以下的小孩嗎?

當然可以,不過小孩未成年,需有父母為法定代理人

有兩種方式:贈與→會有贈與稅的問題、親屬間的買賣→國稅局查的很緊,若無法證明資金流,還是會視同贈與

(贈與在下篇文章會略提)




過戶所需參考費用方面

1、代書費:10000~15000 元

2、印花稅:房屋現值的  1/1000

3、契稅:房屋現值的   6%

4、增值稅:買賣過戶與贈與過戶同樣要繳增值稅

5、規費:土地及房屋現值的   1/1000、書狀費2張160元

提供契稅、增值稅的試算網站,供參考:http://www.kingmen.com.tw/arithmetic/arit1.asp





想省代書費,堅持想自己跑一趟的人,也提供過戶流程方面供參考:


 
第一站〈戶政事務所〉
請領印鑑證明


1、贈與人身分證及印鑑章 

2、委託代理者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及委託書﹝初次請領應由本人親自申請﹞

第二站〈稅捐稽徵處〉
申報土地增值稅

1、土地增值稅申報書(稅捐處提供)

2、土地登記謄本(可附影印本;需至地政事務所申請)

3、
土地所有權狀影本

4、
贈與移轉契約書正、副本各1份﹝正本依權利價值千分之1貼印花稅票﹞ 

5、贈與雙方身分證明文件1份 ﹝身分證影本、戶口名簿 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﹞ 


6、贈與雙方印章

7、代理人﹝申請人﹞身分證正本、印章(如果有代理人) 

第三站〈稅捐稽徵處或公所〉
申報建物契稅

1、契稅申報書(公所或稅捐處提供)

2、建物登記謄本影本

3、稅籍證明→房屋稅繳款書影印本或房屋稅現值證明(稅捐處申請)

4、贈與雙方身分證明文件1份﹝身分證影本、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﹞

5、贈與移轉契約書正、副本各1份﹝正本依權利價值千分之1貼印花稅票﹞

6、贈與雙方印章

7、代理人﹝申請人﹞身分證正本、印章 

第三站〈國稅局〉

申報贈與稅

1、贈與稅申報書 (公所或稅捐處或國稅局提供)

2、贈與移轉契約書副本

3、贈與雙方身分證明文件1份(身分證影本、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)

4、各項完稅證明影本 (土地增值稅單、建物契稅單)

5、贈與雙方印章

6、代理人(申請人)身分證正本、印章 

7、於領到國稅局所核發的『贈與稅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』後,需至稅捐處查欠完稅。
(例如:地價稅、房屋稅等有無欠稅)

第四站〈地政事務所〉
辦理產權移轉登記

1、土地登記申請書(地政事務所提供)

2、贈與移轉契約書正、副本各1份(地政事務所提供,副本裝訂於最後)

3、各項完稅證明(土地增值稅單第1、2聯;建物契稅單第1、2聯;贈與稅()繳納證明書及影印本)

4、土地、建物所有權狀正本

5、贈與人之印鑑證明1份

6、贈與雙方身分證明文件1份(身分證影本、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) 

7、普通印章(受贈人蓋章)、印鑑章(贈與人蓋章)

8、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 

※注意事項
1、代理人送件時,請攜帶身分證(或駕照)、印章,以便供核對身份。

2、依內政部92年3月24日內授中辦地字0920081579號函規定,非地政士代理案件於同登記機關同一年內申請送件超過2件,或曾於同一登記機關申請送件超過5件者,不予受理。

3、非地政士代理送件時,請由申請人及代理人於土地登記申請書上第九欄備註欄切結「本人未給付報酬予代理人,如有虛偽不實,願負法律責任」「本人並非以代理申請土地登記為業,且未收取報酬如有虛偽不實,願負法律責任」,並蓋章。




稅捐處增值稅與公所契稅,大約一星期

稅單下來如果馬上繳,馬上送到地政事務所,大約三到五天

前後大約是十五天左右就過戶完成。但是增值稅如果申請自用住宅稅率,還要再加一星期





問題2、房子可以過了名,但貸款保持前屋主嗎?

對銀行來說,其實不會管房子是誰的名字,畢竟錢對銀行來說是比較重要的

假如房貸繳不出來,幾個月後還是會被銀行查封與法拍

所以即使房子過了名,貸款是原屋主在繳,也沒有什麼差別

因為錢是由這房子貸出來的,人跑了房子跑不掉,銀行當然是以房子為主

基本上,沒有主動至銀行辦理房屋貸款的”義務人兼債務人變更”

房屋貸款的義務人兼債務人仍然是前屋主,義務人兼債務人是不會自動變更的!





打完之後,腦汁也乾掉了

不過還是要說明,本人不是地政士,以上提供的資料為自用的參考

有所疑慮的話,還是以<專業>且<可信任>的地政士為主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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