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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情形:
1.台灣人,有中華民國國籍,太久沒入境,被除籍
2.人在國外,簽約、貸款對保、交屋撥款,無法回來台灣
這是一個風雨無阻的帶看
加上客戶也稍有年紀,所以每次帶看都會開車載他去
客戶本身很有眼光,看房子都是先以地點為主
在帶看前會直接跟客戶在電話裡確定很多細節
就是要確保當他看這間房子時,不會失望,畢竟來一趟就要兩個小時以上的車程
不想浪費他的時間
第一次下斡的房子走路就可以到七期
後來沒買到
第二次找給他的房子,確定好地點、周遭環境符合需求,樓層、方位是其所好
於是下斡第二次之後就買到了
在下斡的過程,客戶才透露是要買給家人的
可是家人不在國內,戶籍也除籍了,因為在國外工作,好幾年沒回來
基本上,個人的作業方式
畢竟買房子還是要買得安心、低風險
而不是為了成交將問題隱瞞
所以這次也是確定好可以貸款、真的可以登記親人的名字,才下斡
除了登記人的身分證要有以外
若是已經除籍了,就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除籍證明三份(直系親屬可辦理)
若是戶籍還在,就申請戶籍謄本即可
最重要的,則是請登記人到該國的駐外單位申請海外授權書(需登記人本人)
共申請三份,連同護照有個資的那面,影印本一起寄回台灣
剩下的程序就跟一般買賣大同小異,只是過戶時間會稍微長一些
由於本件的客戶無須貸款(已先處理好贈與的問題),若是有需要貸款
授權事項內容需再參照銀行所要求的內容附上即可
在看銀行跑貸款流程需要幾份海外授權書,再加上原本的三份,一起寄回
附上圖檔供參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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