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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情形:

1.台灣人,有中華民國國籍,太久沒入境,被除籍

2.人在國外,簽約、貸款對保、交屋撥款,無法回來台灣

 

 

這是一個風雨無阻的帶看

加上客戶也稍有年紀,所以每次帶看都會開車載他去

客戶本身很有眼光,看房子都是先以地點為主

在帶看前會直接跟客戶在電話裡確定很多細節

就是要確保當他看這間房子時,不會失望,畢竟來一趟就要兩個小時以上的車程

不想浪費他的時間

 

第一次下斡的房子走路就可以到七期

後來沒買到

第二次找給他的房子,確定好地點、周遭環境符合需求,樓層、方位是其所好

於是下斡第二次之後就買到了

 

在下斡的過程,客戶才透露是要買給家人的

可是家人不在國內,戶籍也除籍了,因為在國外工作,好幾年沒回來

基本上,個人的作業方式

畢竟買房子還是要買得安心、低風險

而不是為了成交將問題隱瞞

所以這次也是確定好可以貸款、真的可以登記親人的名字,才下斡

 

除了登記人的身分證要有以外

若是已經除籍了,就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除籍證明三份(直系親屬可辦理)

若是戶籍還在,就申請戶籍謄本即可

 

最重要的,則是請登記人到該國的駐外單位申請海外授權書(需登記人本人)

共申請三份,連同護照有個資的那面,影印本一起寄回台灣

剩下的程序就跟一般買賣大同小異,只是過戶時間會稍微長一些

 

由於本件的客戶無須貸款(已先處理好贈與的問題),若是有需要貸款

授權事項內容需再參照銀行所要求的內容附上即可

在看銀行跑貸款流程需要幾份海外授權書,再加上原本的三份,一起寄回

 

 

 

附上圖檔供參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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